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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产房买卖合同纠纷

央产房又称为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对于央产房来说,是可以买卖交易的。但是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北京有些央产房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的。如果不了解房屋是否有能上市交易的条件,盲目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能导致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房屋不能过户,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建立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档案的领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而我所又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国管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同时负责国管局下属部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相关法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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