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据不完全统计,在2018年6月至7月中旬短短50天的时间里,已有163家P2P网贷平台出现提现困难、老板跑路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为何近来P2P平台频现“暴雷”潮呢?除了国家政策管控的原因,P2P平台本身的违规、违法操作也是引发“暴雷”潮的重要原因。
【P2P之法律定义】
P2P的法律定义是居间撮合借贷双方办理借贷手续以及放款手续,协助放款人回收款项的服务。故真正的P2P平台只是居间方,并非借贷一方或者参与担保一方。
目前国内的P2P平台运营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单纯居间运营模式,不参与借贷,不提供担保,只为借贷双方提供撮合服务、贷前咨询、贷中贷后管理服务,收取一定的管理手续费(居间费);第二种是虽不直接参与借贷,但为借贷一方提供增信服务(比如担保、负责式审核等),收取相应的管理手续费或者担保费,同时对借贷双方的资金归集、划扣提供服务,同时也利用自有资金为借贷双方提供其他附加服务(包括为出借方设立风险储备金、为无法满足借款条件的借贷方提供小额贷款等);第三种为自融自贷的违法模式。
【如何在“暴雷”时追回投资款】
现在市场上大多数P2P平台为第二种和第三种经营模式,要么变相参与借贷关系,要么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从中转贷,赚取利息差,严重的甚至涉嫌刑事犯罪,比如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既然大多数P2P平台为违规、违法运营,那么当P2P平台出现“暴雷”时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首先我们需要确认“暴雷”的P2P平台是否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如果P2P平台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此时投资者再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不再受理或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届时投资者将不能通过民事程序主张相关权利,只能通过刑事案件中犯罪所得返还被害人或者退赃流程主张P2P公司返还款项。
2.其次我们需要确认投资人应该以何种理由向法院起诉。第一种是要求法院判决确认投资人与P2P平台所签订的《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以及与债权转让人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从而要求恢复原状,返还投资款。法院一般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几种无效情形进行主张,无效情形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实务中一般会以第3、4、5条来认定相关合同无效。第二种是要求法院判决确认投资人与 P2P平台或者债权转让人之间系名为居间理财、债权转让关系,实为民间借贷关系。有的P2P平台为了吸收更多资金,在和投资者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时约定理财产品到期如不能按时兑付,由P2P平台回购或者平台法定代表人、股东亦或是关联方承担回购、兜底担保义务。其实,这就是一种名为理财投资,实为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故法院在审理该类型案件时,往往会认定为投资人与P2P平台为民间借贷关系,那么作为实质借款人的P2P公司或者其关联方就要向出借人即投资者承担按时还本付息的义务。
3.最后,投资者在对平台和关联方提起诉讼时,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一并向法院申请将平台或者关联方的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根据实务经验,现在法院一般不接受诉前保全,只受理诉中保全。另外保全对方资产时,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一般是:1.提供与所要查封的财产价值相当的房屋作担保;2.提供所要查封财产的30%左右的现金做担保;3.委托专业担保公司以出具担保函的形式向法院作信用担保,当然担保公司必须是法院认可的。
【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