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举一个合伙创业的例子,小A、小B、小C合伙创业。小B出了50万,占股33%,干了不到一年,因家庭因素选择退出。小B不同意退股,原因是:(1)花50万买的股份;(2)公司法没规定;(3)章程没约定;(4)协议没签过。小A与小C觉得不公平、不合理,但却没有办法,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可以收回股权。合伙人中途退出时,股份不收回来,即不公平,也不合理。如何避免这种类似的情况,,笔者在这里有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对于创业初期的合伙人,发限制性股权;二是股权应分期发放;三是约定回购机制,四是做好创业团队的风险管理。
建议初创公司分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初期是股权,后期是有权利限制,权利限制意义在于股份必须与服务年限相关,分期发放。
股权发放,根据自己的企业情况而选择用哪一种方式。
方式1:5年服务年限,每年发放总股权的25%。
方式2:满2.5年发放总股权的50%,第4年,发放总股权的30%,第5年,发放总股权的20%。
方式3:第1年发放总股权的10%,第2年发放总股权的15%,第3年总股权的20%,第4年发放总股权的25%,第4年发放总股权的30%,
回购机制应该在创业初期签订股权分配时,就应该签订好,当中途有人退出时,股份回购就应按照当时签订好的协议去旅行,才能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
与在一起创业的合伙人商榷退出机制时,就好比与刚结婚的老婆谈分家产。家产没分到,老婆可能先走啦。创业期间的股权分配,不仅要考虑兄弟情义,更要符合法律法规,所以大家在创业初期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初期就应该定好未来一切所可能发生的事情,避免法律纠纷,从兄弟变成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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