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我所合伙人、执行主任杨晓勇律师应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司室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同法务实务培训。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70多人参加了培训。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国务院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成立于1950年12月,原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954年更名为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3月更名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本所自担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年法律顾问以来,秉承“诚为本、合维之”的执业理念,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行政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了良好的工作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