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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房主毁约拒交房,法院:拘留!腾房!
标签:履行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强制腾房2230    发布时间:2018-12-03
签订合同将房屋卖与他人并已经收受了部分房款,却因为看到房价上涨,见利而弃信拒绝履行合同,并进而要求涨价,被对方起诉到法院后一再狡辩,并在法院判决败诉后再三拒绝履行,甚至大胆抗拒法院执行,实实在在上演了一出不讲诚信的闹剧。近日,某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2016年9月12日,江某购买了张某在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某小区的房屋。并支付给张某定金3万元。2016年9月18日,江某支付张某房屋首付款100万元。2016年9月18日,张某与江某签订《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构申请该房屋的过户转移登记。双方办理网签后此后,因济南市房屋价格在此期间大幅上涨,张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甚至还将房屋出租给其他人以阻挠江某实现权利。 

江某无奈起诉至历城法院,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协助原告江某将房产转移登记至原告江某名下,并赔偿江某损失,还要求张某尽快腾出房屋交还给江某。张某不服提起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张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既不向江某交付房屋,也拒不接受剩余房款,反而提出让江某额外支付补偿费100万元的无理要求。江某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历城法院执行局多次督促张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张某明确拒绝,在历城法院强制将房产过户到江某名下后,仍拒绝腾空交付房屋。11月15 日,历城法院依法对张某实行司法拘留15天。

2018年11月23日,执行法官龚纬依法进行强制腾房,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与江某及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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