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钉子户这个概念,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这是在实践中约定俗成的一个叫法。那么在生活实践中的钉子户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个是拆除违法建筑中的钉子户;另一个是房屋拆迁工作中的钉子户。
关于违法建筑中的钉子户,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建设房屋时应在市政部门规划的范围内,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批,获得建设房屋的许可证之后方可动工,完工后应依法登记房屋。因此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建设而成的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建筑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除非行政机关有不法行为,当事人就不能阻止其实行强制程序,这种情况下的钉子户是违法的。
对于房屋拆迁,一般分为非法房屋拆迁和合法房屋拆迁。二者区分的标准是行政机关或者开发商在拆迁时应履行法定的拆迁程序,拆迁人向有关政府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并发布公告,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支付相应的价款,若拆迁者违反了上述程序,则应认定为非法拆迁,当事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非法房屋拆迁,当事人有权不签订相应的协议,在被要求强制搬迁时,有权不离开自己的建筑物,若拆迁人中断权利人的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亦构成违法,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反之行政机关或者开发商在拆迁时遵守了法定程序,是由于钉子户漫无边际的要高价,导致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拆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程序,法院可能会因为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当事人不搬离理由不合法而要求钉子户搬离,同时在法定的范围内给予赔偿,当然被拆迁者也可以提出行政或者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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