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电话

010-64608166

拆迁走到最后一步,您的选择很重要!
标签:拆迁,补偿1191    发布时间:2018-05-18

所谓拆迁走到最后一步,就是虽不同意政府的拆迁补偿方案,没有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但因为政府的拆迁工作要推进,政府拆迁部门给您下发一份《征收补偿决定》,要求您在诉讼时效内不自行拆除房屋政府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对于这种情况,您有以下选择。

选择一】您在相应的诉讼时效内没有提起权利救济,等着房屋被拆。


选择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是针对行政强拆文书的权利救济方式。实践中,行政强拆文书就意味着程序接近尾,但只要被拆迁人能够及时采取法律行动,仍有可能依法阻止强制拆除。


选择三提起再审和抗诉。如果说行政机关严格守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那法院一旦出具司法强拆文书基本上就是将被拆迁人逼上上绝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京伦律师建议:

最好的路绝不是等到最后一步才想起维权。凡事走到最后一步,绝地反击的少,甘心任命的人多。任命不是因为不想抗争,实在是因为大势已去。

您得法律困惑,请告诉我们!!!

评论专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评论专区

案件诊断

10分钟内回应,先了解需求,再分配律师